从俄大使遇刺报道之图片运用看新闻专业的争议

2017-01-17

  俄国大使被刺杀的事件中,无论是传统新闻媒介,还是新网媒普遍使用美联社摄影师 Burhan Ozbilici所拍摄的现场照片,从照片可见枪手那凶悍表情充份地展露于人前,图片之张力不可谓不强。 但其图片之运用同样引起不少争议,枪手举枪,表现凶悍,俄国大使伏尸地上,这些图片当然是真实新闻故事,但是否刊登、如何刊登、刊登程度之界线,若从新闻专业之判断而言,我们所见之相关报道是否已是最好最理想的选择和处理。

  俄罗斯驻土耳其大使卡尔洛夫(Andrey Karlov)于2016年12月20日在土耳其安卡拉一个展览会上遭遇枪击,送往医院抢救后不治。枪手则遭当场击毙,另有三人受伤。据报道,当时卡尔洛夫正为开幕礼致辞,枪手身穿黑身穿黑色且一直站在后方,但突然发难并高呼「真主伟大」,从外套抽出手枪向卡尔洛夫连开多枪,卡尔洛夫尚当场倒地。枪手再用枪指向在场人士,不停高呼,各人慌忙走避。其间,有三名记者拍下照片。

  据称当时有三名摄影记者,分别是美联社的摄影师Burhan Ozbilici、摄影师Yavuz Alatan和Hasim Kilic。Burhan Ozbilici是美联社专职记者,Yavuz Alatan和Hasim Kilic则为小新闻社工作。其后(当日下午),Yavuz Alatan图片为路透社采用,Hasim Kilic图片法新社所采用。据《TIME》分析,美联社率先广发照片,抢了先机,如是便把Yavuz Alatan和Hasim Kilic比下去。除了先机之把握外,当时的位置亦成为图片成为焦点的关键所在。 Yavuz Alatan和Hasim Kilic当时身处大使后方,事发后没法从正面看枪手,但Burhan Ozbilici则在枪手前方。如是,三人所拍摄照片之表达力自然大不同。 Hasim Kilic的图片见枪手和大使,枪手持枪,大使则倒卧地上;Yavuz Alatan所拍摄的照片其实十分清晰,说明力亦十分强,充份地展示现场情况。 至于Burhan Ozbilici的照片,则充份地显示出枪手情感和凶悍之张力。若仅从图片本身的说明力,Burhan Ozbilici的图片的确震撼;若针对枪手而言,更具说明力。可是,其是否正中枪手的动机。

  本港主要报章媒体均以大篇幅报道这宗新闻,同时亦利用了相关现场图片,但各报所使用的图片则不尽相同,Burhan Ozbilici所拍摄之枪手图片,乃最多报章所使用;其次是Hasim Kilic的照片,详见附表。 从统计可见,报章的选材似乎以枪手举枪且怒目视众之图片为首选图片。

                                                          本港报章使用俄使遭刺图片统计    

报章 Yavuz Alatan Hasim Kilic Burhan Ozbilici
经济日报    
信报    
明报    
苹果  
东方
大公报  
文汇报  
星岛  
成报    


  按上图表所示,《经济日报》、《信报》、《明报》均没有采用Burhan Ozbilici之枪手图片。《明报》图片编辑张景宁表示,他们基于三点考虑而不采用相关图片;首先,若使用其图片是否造成或助长恐怖主义之气焰;第二,相关图片已充份地在网络传阅,报章是否可作另一种方法来处理;第三,图片所造成震撼是否为读者造成不安。

  从张景宁所言,记者之专业判断不仅仅是现场主义或所造的新闻震撼或轰动性,而是有着不同的新闻影响(读者)之考量。这是不是一种专业意义。这种选择可否作为一种专业内涵之说明。同时,Burhan Ozbilici之图片亦受到新闻网络化之影响,才见其快且广的渗透力。因此,我们从俄使之图片之运用或可看到专业以及其在网络化下的新闻现况与专业判断的关系。

  据《TIME》报道,YavuzAlatan拍摄到这些照片后,整夜都在思考而无法入睡;他更想到:「希望事情根本没发生,希望自己没拍到这些照片。」另方面,《TIME》报道,Burhan Ozbilici曾言道,这是剧场盛况 (it was a theatrical flourish)。他们不是战地记者,面对枪战场面自然有所感,况且他们已做百分之百的记者要求。然而,他们的感想似乎有所不同,自然让人想到记者之作为记者,权力、表达力和道德责任之间,到底有没有界线。我想记者现场之职责当然是把所有事实利用各自方式记录下来,但如何发布和如何判断发布框架界线,则是编辑和出版人的责任。Burhan Ozbilici拍下这张图片是正确的,美联社发布这张图片或许也是正确的,因为其作为新闻批发机构,其对象是新闻行家;但在直接面对读者的新闻机构,他们利用这幅张力十足的照片时,是否需要从不同角度考量,是否符合大众的「利益」。如是,我们回到两个基本问题,这是新闻专业和新闻道德之关切,特别是针对当下网络化无远弗届的现况,传统的新闻专业和新闻道德是否已变得没法把握。

  美国伊利洛州科技学院学者Michael Davis指出,科技及网络发展让人质疑新闻记者的存在意义,政府更愈来愈视记者为滋扰(nuisance)多于第四权(The Fourth Estate)。第四权观念源自于对西方传统三权分立思想。法国思想家康斯坦(Benjamin Constant)于十九世纪主张三权体制须设有另外一种权力,以监察政府之运作,这是第四权的概念之前设概念。汉特(K.F. Hunt)于1860年在《第四阶级》(The Fourth Estate)一书中,曾赞扬《泰晤士报》(The Times)有效地发挥监察功能。如是第四阶级和第四权自此不胫而走。 

  第四权的概念乃意指「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可说是「第四权」的另一种曲线说明。正如学者James Curran所言,第四权保障了新闻记者的独立性。美国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史都华(Potter Stewart)大法官于1974年根据新闻传播媒体的重要性,提出「第四权理論」(the Fourth Estate Theory)。他认为宪法所以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就是在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传播媒体,使其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一种第四权,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权,发挥制度性的功能。亦有学者称之为「监督功能理論」(the Watchdog Function Theory )。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教授梅里尔(John C. Merrill)在其著作《自由之必要:新闻自由的哲学》(The Imperative of Freedom: A Philosophy of Journalistic Autonomy)(1974)提出相关的論点,其认为新闻界应视为「政府的第四部门」(the Fourth of Government)。新闻从某种权力为起点,从而成为一种「专业」。但新闻是否一种「专业」,则一直争议未休。

  Michael Davis提到八种专业的基本说明,包括牌照、专门知识、没有专修课程,一般人是否不可能成为记者、非记者之新闻报道是否可遭否定、记者是否没法成为独立顾问、记者有没有必然存在的专业组织、记者没有高收入和专贵的地位。他亦指出,所谓专业可从两种进路说明来说明专业意义;分别是社会性和哲学性方面;所谓社会性意义,其以实证或经验或某种统计学意义说明;其把经济学、政治学和人类学(anthropological tradition)意义来说明。他表示,经济学角度则从垄断来达至「专业」的地位。政治方面,则以行政手段来定义,如极权国家,记者是絶对且特权行业,不是任何人均可从从事的岗位,这是制度性专业;至于人类学之说明,则罕贵供求和独特的知识来定义专业的意义。

  然而,若从哲学性而言,则可以苏格拉底方式来切入。苏格拉底利用对话、正反辩证、因果和道德来定义事和物。 如是,Michael Davis相信,当我们论及专业时,亦可从中套入。 他相信这条进路应以道德方式来说明新闻专业(work in a morally permissible way)。 他针对新闻专业,提出三个主要内涵,第一是道德理念(Conceptually connected with morality),其要求专业者超越一般大众的道德要求(go beyond what the public required),如医生必须救援杀人者;第二是设定一种公正且客观的任何事物之说明框架;如果套入新闻专业,按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 Code of Ethics所言,记者必须公正、客观、完整地报道事实;第三是真相,真相让人们认知世界。可见,记者之专业关键在新闻道德,客观公正似乎就是新闻道德重中之重的要素。

  新闻面对大众,若如上述专业者必须超越一般大众的道德要求,记者报道新闻的最终目的就是人本身,其是否对人本身持有关怀是十分重要的。学者Thomas Bivins在《Mixed Media》一书中提到避免伤害原则(Avoiding Harm)。避免伤害可涉及不同的方面,如今天我们关心的私隐问题,报道是否影响及伤害他人。其实新闻责任论伊始,在在说明者必须具有一种社会责任,运用新闻采访和表达自由的当儿,我们应该保障维持他人的个人权力和情感,以免伤害他人。

  另方面,新闻道德的内容若针对真实而言,客观报道可说一种可靠的方式,也是最接近真相的方式。客观素来是新闻学界所认同且共识的道德及报道基本原则。客观的概念跟着近世科学之兴起同步地发展。现代新闻学中的客观理念则源于十九世纪末至上世纪初,其于上世纪二十年代起,客观成为新闻共识的定义。加拿大新闻学者J.A.Stephen指出,客观可从三层意义来说明,首先是本体论(Onthological)进路,其独立于我们思想外者;第二层为认知说明(Epistemic),即我们相信者必然以真实为要;第三是程序(Procedural),其在公共领域的生活方面涉及任何决定与程序之间关系和合理性。

  西方新闻发展,如美国早期均以政党为背景,其后新闻渐渐地商业化,其摆脱政治性影响的当儿,却引入了商业的干预,以及新闻准则以市场为要,如是新闻质素自然下降。读者开始不相信新闻报道,新闻界开始反省,先后见《纽约时报》和美联社等努力地改变「乱局」,以客观事实为新闻报道之基本要求。 如是,十九世纪以来,西方新闻界(记者)开始把新闻和意见区分,这本身就是一种客观的体验,如上述,思想界和新闻界渐渐地对第四权有所共识。可见,记者及新闻从权利和道德,或者某种内在专业要求乃同步发展起来。正如美联社著名记者Lawrence Gobright于1866年曾指出:「我的职责就是传递事实。」(My business is merely to communicate facts)另外,美国新闻编辑协会(The American Society of News Editors)曾于1923年说明客观的要求,任何不客观的报道均可视为对专业基本原则的颠覆行径(Anything is less than an objective report was subversive of a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the profession.)。上世纪四十年至五十年代,西方新闻界对客观新闻深信不疑,正如J.A Stephen所言,这是客观风气顶盛时代。

  情况一直发展至六十年代,美国开始对客观新闻提出不同看法,希望借此增加报道趣味性,但事实为要的基本一直没有动摇。但我们进入网络化,一切从此改变。

  加拿大新闻学者J.A.Stephen指出,我们面对全新的网络传媒生态,我们一直持之以恒的新闻客观似乎需要有所转变,以配合全新之发展,特别针对我们一直所言之客观报道等新闻价值观。J.A. Stephen指出,上世纪末,网络技术开始普及,应用亦日趋多元,同时网络文化随之兴起。但同时亦对新闻造成划时代的影响,其对市民新闻学(citizen Journalism)和意见(opinion journalism)或解释性报道(interpretive Journalism)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新媒介正在重新定义新闻,其正在分享和认同全新新闻价值观,其中包括即时(immediacy)、互动( interactivity) 分享(sharing)、网络化( networking)、编辑( limited editorial check)、偏见(the expression of bias or opinion in an edgy manner)。

  英国著名战地记者Martin Bell曾提到我们正视网络及美式新闻影响,主张以新闻附件方式(Journalism of Attachment)取代传统客观理念。所谓新闻附件方式,其源于前南斯拉夫内战,当时新闻有一种报道意见,除了战争和政府消息,记者应该从人性和情感方面报道更多相关消息。同时,新闻附件方式亦提醒记者不要陷入某种思辩的正反善恶的对立逻辑之中。

  然而,J.A. Stephen则以为若然简单地放弃我们持之以恒的认同的客观价值,这是不可行的。从十八世纪以来,我们素来以事实为本(Just the facts)的客观理念,或许有所改变,但必须以客观为基本。J.A. Stephen提出的所谓务实客观方法(Pragmatic Objectivity)。按务实客观方法要求,首先,我们在以事实为本的传统客观理念下,允许解释或诠释新闻的展开。 J.A. Stephen同时强调我们必须做好新闻守门员的角色,对有关新闻认真测验新闻本身;其中包括新闻事实之真伪、相关资料的知识基础,以及让新闻故事设定于一种编辑框架之下,以别于一般网络评论。这种务实客观方法其跟一般以传统客观之要求之新闻不同,其以事实为最终原则,但在务实客观方法下,我们要求新闻具有更强更好的支持力,其超越了观察的事实(observable fact)。

  学者Nel Ruigrok提到,真相和客观报道素来是新闻学界共识以奉行的道德准则。但是,所谓客观有时难免建基于记者的主观认知之上,同时,所谓客观总会陷入某种思辩的正反善恶的对立逻辑之中,如是真正的客观有时变得遥不可及。因此,如Martin Bell 和新闻附件报道方式(journalism of attachment),全面对地把新闻之所有观点以说明,立场不用简单地建基于正反善恶,这种全面性报道(The Total NewsCoverage)或许更见「客观」之张力。

  从上述之说明可见,新闻作为一种专业,不在于技术或知识方面,而是核心的新闻道德,新闻道德由以客观之要求为重中之重的要素。 客观新闻经过逾百年发展,到了网络时代的当下,面对无限、海量且不确定的网络「记者」,我们坚持客观的同时,亦接受对意见性报道的延展和开放性。如是客观的空间和界线因而扩大了。若然利用务实客观准则,以套用于俄大使遇刺事件之相关图片,客观又从何说起。这条界线难以信手一划。

  如上述,Burhan Ozbilici所拍摄的照片充份地显示出枪手情感和凶悍之张力。该图片亦引起争议和讨论,到底图片中的暴力元素和枪手本身是否必须成为焦点。据《明报》报道,《纽约时报》编辑科比特(Phil Corbett)解释,「枪击案照片叙述了非常重要的新闻」,其中照片中枪手与倒地尸体显示出令人震惊的新闻元素,单靠文字没去描述全部新闻元素。同时,他相信图片已没有不必要的血腥与煽情,相信不会过度影响读者情绪,因而决定采用。

  然而,如张景宁所言,他们担心使相关图片,其恐助长恐怖主义和对读者造成不安。若针对暴力元素及伤害原则,Burhan Ozbilici所拍摄的照片凸显了枪手和死者,其是否对死者家属造成伤害,对他人之情绪影响,其判断的准则如何界定。但重要者,不少评论认为其表达出一种近乎荷里活影像的记忆印象或时刻(The Hollywood moment),编辑照片时有没有考虑过娱乐元素,以及能否带来震撼性,以达至某种阅读反应;还是如实地从新闻客观和真相之立场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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