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有否调查政府实施5天工作周,对其雇员的士气、家庭生活和消费模式以至金额、对整体的经济状况,以及对公共服务的质素有何影响;若有,调查的结果;若否,会否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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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过去3年,政府雇员加班的情况如何;该情况在实施5天工作周后怎样变化,以及会否监察这情况;有否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门,鼓励员工准时下班,以免超时工作影响家庭生活,违背实施五天工作周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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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是否知悉至今有多少家商业机构效法政府实施5天工作周,以及该数字占商业机构总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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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有否统计劳动人口当中,每周上班5天的人数和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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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有否评估是否越来越多机构实施5天工作周,以及会否推出政策和措施,鼓励公、私营机构实施5天工作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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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鉴于《公众假期条例》把每年的17天节日指定为公众假期,如某节日适逢在星期日,则有关的公众假期会定为该节日的前1天或翌日,而实施5天工作周的机构一般会把星期六定为休息日,政府会否修订该条例,以订明如某节日适逢在星期六,则指定另一日(如前一个星期五或随后的星期一)为公众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