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立法会议员和区议会议员现时共获地政总署批准悬挂宣传品的展示点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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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否计算议员自费拆除及重新悬挂所有宣传品的费用;若有,费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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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会否考虑将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的宣传品挂在议员现正悬挂的宣传品上,以代替要求议员拆除所有现有宣传品的做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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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会否考虑只要求拆去议员在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所需的展示点的宣传品,让议员保留其他展示点的宣传品;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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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去年的行政长官补选期间,当局亦临时取消已批核的展示点数目,当中有悬挂及没有悬挂行政长官补选宣传品的展示点的数目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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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在明年3月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期间,会否再次临时取消已批核的展示点;若会,有关安排的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