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 |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现行"之前删除"虽然",并以"鉴于"代替;在"空气流通等订"之后删除"有",并以"定的"代替;在"规划指引"之后删除",但由于该等指引";在"通风和采光等,"之后加上"更造成离海岸线较远的区域(例如深水及油尖旺旧区等地)的空气质素下降,";及在"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之后加上"、加强屋宇署及两铁(即地铁公司及九广铁路公司)在审批建筑物设计时对通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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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余若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现行"之前删除"虽然",并以"由于"代替;在"现行《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之后删除"对建筑物的密度、布局、城市设计和空气流通等订有规划指引,但由于该等指引";在"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并"之后删除"考虑以立法形式规范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空气流通和采光等,同时保护山脊线和海港景观",并以"采取以下措施"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 (一) 把现只适用于政府建筑物的《空气流通评估技术通告》(TC1/06),延伸至]区重建局的所有计划、铁路车站上盖发展计划及私人发展计划; (二) 发挥带头作用,立即全面检讨目前各个大型面积发展计划的设计和规模,尤其是]区重建局的重建计划及政府全资拥有的铁路公司的车站上盖发展计划,以确保各项发展须符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第十一章'城]设计指引'中的'空气流通意向指引'及《空气流通评估技术通告》的规定,并降低发展密度或改善设计,以确保屏风效应不会出现; (三) 全面检讨所有已审批但仍未兴建的大型发展项目,以便从改善设计手,如增加楼宇间的距离、加设观景廊及通风走廊、沿边界后退、增加地面的公共空间等,把屏风效应的影响减至最低; (四) 不应以土地交换、发展权或额外的地积比率,补贴铁路发展、]区重建、文化设施或其他公共设施,因为各区的土地发展密度应是专业规划的决定,而非财务上的考量; (五) 全面检讨包括都会区及新]镇等所有地区的发展密度,避免出现屏风楼宇,尤其在通风位置上,如临海地带或单边开扬的地区;位处高密度地区的政府用地不宜出售作物业发展,并应保持低密度发展或辟作休憩用地,以纾缓同区私人物业发展密度的增长;新规划地盘的面积不宜过大,并应以观景廊或通风走廊分隔,增加地面通风;地盘合并亦应予限 制,以减少屏风效应; (六) 修订现行法例,如《建筑物条例》第16条,或通过作业备考,订定更客观的守则,为建筑事务监督及业界提供更清晰的依据,避免兴建如屏风楼等对邻近楼宇的空气流通有不良影响的建筑物; (七) 检讨现行各种机制及指引,以防止不必要地出现屏风效应,如过大的停车平台,或因部门间不协调而出现的屏风楼宇; (八) 摒弃以一贯的平面思维作城]规划,而以立体空间思维取而代之;在规划过程中以立体模型辅助设计,并以此作为与公众沟通的工具,从而及早预见楼宇密度、体积及布局会否引致屏风效应;亦应在'分区计划大纲图'及'建筑图则'以外,以因地制宜的方式,为各分区拟备'都]设计大纲指引'; (九) 参考外地经验,制订相关指引,以防止出现屏风效应:(i) 上海订有限制板式楼宇阔度不可超过60米等规定; (ii) 纽约]对建筑物订有街影投射管制,令超高层建筑不会如长城般连合起来;及 (iii) 日本和新加坡在地契或建筑物条款中加入楼宇高度及体量的限制,防止屏风楼的出现; (十) 参考牛头角上重建等例子,在规划大型新发展地盘时,进行日照、风洞及地方气候分析等评估,以减少新建筑对社区的负面影响; (十一) 增加非官方专业及社区人士在规划范畴的参与,并考虑设立'规划援助计划',在有需要时协助]民作出规划申请,让受影响的居民与商户更易获得独立及专业的意见,确保在规划过程中照顾到社区人士的意愿;及 (十二) 长远来说,应重组城]规划委员会,令其独立于政府;政府一方面享有卖地收益,另一方面却主导城]规划过程,难免存在利益冲突,也难以确保城市规划委员会可不偏不倚地作出以民为本的规划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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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
刘秀成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现行"之前删除"虽然";在"布局"之后删除"、",并以"和"代替;在"城市设计"之后删除"和空气流通等";在"规划指引,但"之后删除"由于该等指引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以致";在"屏风式建筑物"之后加上"依然";及在"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并"之后删除"考虑以立法形式",并以"研究在不影响私人发展权益的原则下,从速制订绿化比率及"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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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
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不良影响"之后加上",而城市规划委员会在阻止或减低有关的不良影响方面未能符合公众的期望";在"全面检讨"之后加上"城市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方法,以加强市民参与及其民意代表性;检讨";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之后删除",并考虑以立法形式规范",并以"及《专业人士作业备考》等相关文件;加强立法,包括在具法律效力的法定图则内,就不同区域的地块注明采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及《专业人士作业备考》等相关文件内,有关"代替;在"空气流通"之后删除"和",并以"、"代替;及在"采光"之后删除"等,",并以"及历史建筑物保育等适用章节中,具体明确而可予执行的条文、发展参数或程序,以快速和有效的方法减少屏风效应;"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