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直击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A 07/08-25

立法会

议程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法律公告编号
1. 《2008年会社(房产安全)(豁免)(修订:政府房产内的会址)令》 91/2008
2. 《2008年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修订)规则》 92/2008
3. 《〈2007年逃犯(澳大利亚)(修订)令〉(生效日期)公告》 93/2008
4. 《〈商船(防止空气污染)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94/2008
5. 《〈2007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费用)(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95/2008

其他文件

1. 第90号 - 语文基金截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经审计帐目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的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 第91号 - 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四十九号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补充报告书
(2008年4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四十九A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黄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watch

3. 《〈200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

4. 《〈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余若薇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邝志坚议员问:watch


政府将在本财政年度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计划的受助人发放额外一个月的标准金额,以及向每名领取高龄津贴的长者一次过发放3,000元。然而,有传媒发现,由于部分在私营安老院舍(下称"院舍")居住的长者以综援金缴交院费,院舍得以自由动用他们的银行存款。有些院舍竟擅自将他们去年获政府额外发放的一个月综援金克扣,作支付院费之用,该等长者因此无法享用政府的回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就上述院舍擅自克扣长者综援金的事件,社会福利署有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惩处有关的院舍,以及要求该等院舍将有关的综援金交还予长者);

    (二)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会不会考虑修订《安老院实务守则》(例如规定如果长者以综援金缴交院费,有关院舍每月只可向该等长者收取一个月的综援金作为院费),以保障有关的长者;及

    (三) 当局有甚么措施及方法,确保本年度向有关的长者额外发放的综援金及高龄津贴不会被院舍克扣?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刘千石议员问:watch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下称"积金局")经小额钱债审裁处及各级法庭向雇主追讨拖欠强制性公积金(下称"强积金")供款的个案数目和涉及的金额;

    (二) 是否知悉上述个案当中,获判申索得直但有关雇主没有按法庭判决支付欠款的个案数目和涉及的款项,以及最后成功讨回欠款的个案数目和涉及的金额,并按所采用的各项执行判决的方式(包括房产押记令、第三债务人命令、扣押债务人财产令状和清盘等)列出分项数字;以及积金局每年处理该等个案的行政费用和涉及的员工职系类别及人数;及

    (三) 当局有甚么新措施进一步改善拖欠强积金供款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杨孝华议员问:
(译文)watch

据报,在今年的复活节假期期间,香港国际机场的单日航班升降数目,在3月20及21日分别创下了906及945架次的纪录,远高于每日平均的810架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为处理上述长假期的额外升降航班增拨了多少额外资源(包括人手);

    (二) 当局会不会考虑持续维持上述的每日航班升降高纪录,而不是按照在2007年5月公布的计划,把跑道航机升降容量逐步增至2009年的每小时58架次,然后再增至2015年的每小时68架次;如果会,当局维持该纪录的计划详情是甚么;如果不会,有关的条件限制是甚么;及

    (三) 鉴于当局在向本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2008年3月17日的会议提交的讨论文件中表示,正研究所需的额外人力资源,以落实香港的空域及跑道航机升降容量顾问研究就进一步提高跑道航机升降容量而提出的建议,当局在研究所需的人力资源时,会考虑甚么因素,并会在何时把详细方案提交本会的有关委员会考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林伟强议员问:watch


据悉,设于湾仔海旁的狗公园自去年4月启用以来,甚受区内外的狗主欢迎。另一方面,湾仔区内其他地方的放狗活动则减少了,生情况因而有所改善,而市民所受到的滋扰亦减少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有没有总结设置这个狗公园的经验;如果有,经验是甚么;

    (二) 在目前政府财政充裕的情况下,会不会在全港各区设置狗公园;及

    (三) 鉴于现时养狗已成为潮流,但大部分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公园均禁止市民携犬入内,亦有个别狗主偷偷在深夜时分在公园放狗,政府会不会在一些面积较大的公园划出部分地方作狗只活动区,一来方便狗主,二来也减少因个别狗主违例在公园放狗而引致的生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5. 梁耀忠议员问:watch


关于在天水围和北大屿山兴建公立医院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为了在天水围兴建医院而进行的研究的详情和医院的兴建时间表;

    (二) 有没有在天水围预留医院用地;如果有,地点在哪里;如果没有,原因是甚么;及

    (三) 在北大屿山兴建医院的计划的最新进展和医院的兴建时间表;计划在医院启用初期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的详情;以及当局打算应用于该医院的公私营合作模式的详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方刚议员问:watch


财政司司长在本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建议宽免本年度的商业登记费,让所有公司受惠。然而,有固定摊位小贩及流动小贩向本人反映,他们须缴交牌费而不是商业登记费,因此未能因是次宽免措施而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在香港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商户须向政府缴交哪些登记费用,以及现时有多少间商户须缴交商业登记费;

    (二) 现时须要及不须缴交商业登记费的贩商各有多少;他们须就有关的贩卖活动向政府缴交哪些费用和涉及的金额;及

    (三) 鉴于固定摊位小贩及流动小贩现时须向政府缴交牌费以继续经营他们的业务,该项安排与缴交商业登记费的性质类同,政府有没有计划在本财政年度同时宽免小贩牌费,以达致"还富于民"的目标;如果有计划,会不会与商业登记费的宽免安排看齐,即宽免整年度的小贩牌费;如果没有计划,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生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7. 李卓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目前有多少名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按其聘用条款未能享有法定假日以外的有薪公众假期,并按政府部门列出有关的分项人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8. 何俊仁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下列有关死因裁判法庭的资料 ─ 

    (i) 关于须呈报的死亡个案

    须呈报的死亡个案 个案数字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总数


    病理学家未能


    确定死因


    死因裁判官发出尸体剖验命令


    死因裁判官批准免将尸体剖验


    死者家属申请


    豁免尸体剖验


    死因裁判官决定调查死因


    就死因开庭研讯


    非官方人士申请展开死因研讯


    律政司司长申请展开死因研讯



    (ii) 关于无须呈报的死亡个案

    须呈报的死亡个案 个案数字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死因裁判官发出尸体剖验命令


    死者家属申请豁免尸体剖验


    就死因开庭研讯


    非官方人士申请展开死因研讯


    律政司司长申请展开死因研讯



    (二) 死因裁判官在决定应否展开死因研讯及发出尸体剖验命令时所考虑的因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9. 李柱铭议员问:


关于九龙地区的道路交通噪音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东九龙走廊、西九龙走廊、太子道东、太子道西及龙翔道的交通噪音测量数据,以及该等道路的交通噪音情况是否有恶化迹象;

    (二) 过去3年,政府每年接获涉及上述路段的交通噪音的投诉数目;及

    (三) 现时上述路段有否设置隔音屏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考虑加设?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0. 石礼谦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成立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研究如何鼓励生育、提升和培育人力资源,并制订相关策略和可行措施。然而,除了推广社区幼儿护理及由2007-2008年度起提高子女免税额外,当局并无其他具体的鼓励生育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在制订人口发展策略方面的进展如何,以及将于何时推出有关政策;及

    (二) 当局会否考虑进一步提供经济诱因,例如效法新加坡及意大利当局,向新生婴儿的家庭发放奖金,或参照挪威、德国及芬兰等欧洲国家的做法引入育婴假,以鼓励生育,从而纾缓人口老化的压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1. 蔡素玉议员问:


本会于2006年7月通过修订《博彩税条例》(第108章),其中一项修订是加入条文,订明民政事务局局长("局长")就赛马投注发出的牌照,须规定牌照持有人(即香港赛马会("马会"))在每个接受投注的处所(即场外投注站)显眼地展示告示,而告示须"载有对沉迷赌博而引致的问题的严重性的警告",以及须"提供可供问题赌徒及病态赌徒在香港使用的服务及设施的资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局长有否规定上述告示的字体大小及摆放位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可否详细列出于各场外投注站展示的告示的数量、大小和摆放位置;及

    (三) 自上述条文实施以来,政府和马会分别接获多少宗与展示该告示有关的投诉,并按投诉内容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政府和马会跟进这些投诉的详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2.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网站的资料,自2007年6月以来,私人住宅物业的租金按年录得双位数字的升幅。本年2月的按年升幅达23%。住屋项目占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篮子成分的29%,因此,租金成本大幅飙升会对整体通胀率造成重大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2008年1月9日本会会议上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政府当局并不知悉个别物业是业主还是租客直接受惠于2007-2008年财政年度的差饷宽免措施,政府有否实施任何政策或措施,以减轻租屋人士的财政负担;及

    (二) 政府会否检讨申请售卖土地表制度的运作,以期增加房屋供应,从而降低私人住宅物业的租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刘慧卿议员问:


不少新建的政府建筑物(包括文康设施)都在地下设置空间广阔的入口大堂,为这些空间提供空气调节需耗用大量能源。最近本会民政事务委员会和工务小组委员会会议审议新建筑物的工程项目时,本人促请当局在设计新建筑物的入口大堂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的设计,以省却提供空气调节,从而节约能源。关于改善新建建筑物的能源效益,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是否有以公帑兴建的建筑物的入口大堂采用了自然通风设计;当局会否考虑在以公帑兴建的新建筑物尽量采用该设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鼓励地产发展商对工商业楼宇和住宅楼宇的入口大堂采用自然通风设计;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规定新建建筑物须安装指定的节能装置和可再生能源设施,例如移动及日光感应器和引入天然光的太阳采光导管以减低照明需要,备有回风装置的双层玻璃幕墙以减少空气调节系统的能源消耗,以及太阳能光伏板以提供辅助电力;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4. 单仲偕议员问: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已于去年12月22日全面实施。不欲收到非应邀传真、短讯或预录电话讯息的市民可把其传真/电话号码在电讯管理局设立的有关登记册登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分别有多少个传真/电话号码已在该3个登记册登记,以及该等数目分别占有关号码总数的百份比;

    (二) 至今接获关于已在有关登记册登记的号码用户仍收到有关类别的非应邀电子讯息的投诉宗数,以及电讯管理局如何跟进该等投诉;

    (三) 至今有多少个电子讯息发送人订购登记册的资料,以及该数字占有关的经营者数目的百份比;及

    (四) 有关登记册的运作开支详情为何;现时每年每个登记册1,600元的订购收费能否收回成本,以及有否评估该收费是否有下调空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5. 冯检基议员问:


关于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较早前当局表示会研究为全港12岁以下的儿童免费注射流行性感冒("流感")疫苗,该研究有何最新进展,以及当局会否在下次流感高期来临前落实该研究的建议;及

    (二) 鉴于有报道指当局委托大学就将新疫苗或混合疫苗(包括肺炎球菌疫苗)纳入本地儿童免疫接种计划的成本效益研究已经完成,该项研究的结果为何,以及当局会否考虑参考该研究的结果,并在短期内更新儿童免疫接种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6.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协助在内地定居和已返港定居的长者,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当局收到定居于内地的长者因遇到生活困难而求助的个案数目,以及引致这些困难的原因;

    (二) 鉴于内地物价近月持续上涨,政府会否重新考虑进一步放宽现时长者领取高龄津贴的离港期限,以减轻在内地定居的长者的生活压力;及

    (三) 是否知悉在过去两年,因为经济或健康原因而从内地返港定居的长者人数;以及当局向他们提供甚么协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7. 梁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目前不同地区的政府康乐及文化设施收费有差异的原因及差异的详情;及

    (二) 当局有否尝试收窄或消除该等差异;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考虑改变政策,透过降低收费将有关差异收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8. 石礼谦议员问:


据报,劳工处和屋宇署在去年年底曾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检查装修和维修工程工地,发现在18个吊棚当中只有1个完全符合安全规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装修及维修业中小企高空工作防堕装置计划"于2005年10月推行以来,当局分别接获和批出多少宗该计划的资助申请、批出的资助总额,以及部分申请被拒绝的原因;及

    (二) 会否加强推广建造业高空工作的安全,进一步推广正确使用悬空式棚架(俗称"狗臂架")和流动式临时防堕系稳装置的方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9. 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学生资助办事处鉴于专上学生拖欠偿还贷款问题严重(2006-2007学年的拖欠款项总额达1亿1,700万元),正研究将拖欠还款两季或以上的个案的借款人的资料提供予信贷资料服务机构,藉以阻吓借款人无理拖欠还款。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上述做法会否影响借款人日后获银行批核贷款、信用卡及按揭贷款的机会,以及会否违反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颁布的《个人信贷资料实务守则》的有关条文;若有,评估的结果;及

    (二) 会否主动了解借款人拖欠还款的原因并作出跟进,以期协助他们尽快偿还贷款?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20. 冯检基议员问:


关于单车设施及推广骑单车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区议会分区列出所有公共单车径、单车停放位及单车公园的位置和负责的政府部门(包括设计规划、兴建及管理),以及去年在各区涉及单车的交通意外数目和伤亡人数;

    (二) 有否评估上述政府部门的职能有否重叠,以及应如何协调该等部门,令它们就确保单车设施安全及减少涉及单车的交通意外方面的工作向公众负责;以及会否考虑订立有关骑单车的中央政策,并设立一个跨部门委员会,以统筹单车设施的管理及推广骑单车的工作;及

    (三) 会否考虑研究鼓励市民使用单车对空气质素和健康的影响,以及会否与本地单车组织合作,向所有小学生提供免费或廉价的骑单车训练课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200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律政司司长 watch

2. 《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草案》 环境局局长 watch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watch

    议决将于2008年3月1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释义及通则条例(修订附表6)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49号法律公告)废除。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2. 停收外佣征费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watch

    本会促请政府立即停止征收"外佣征费"。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之后删除"立即";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在停止征收前一次过注资不少于200 亿元入 '雇员再培训基金' ,以基金的投资收益弥补因停收 '外佣征费' 而令雇员再培训局损失的收入"。

    就李卓人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并在停止征收"之后删除"前一次过注资不少于200 亿元入",并以"后,善用现存的"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以基金的投资收益弥补因停收 '外佣征费' 而令雇员再培训局损失的收入"。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3. 人权和回乡权

    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watch

    本会促请中央政府履行在7年前争取申办奥运时作出的承诺,改善人权,发展民主;此外,鉴于多名香港市民被中央政府禁止回到内地近20年,本会呼吁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的中国公民自由出入内地的权利,并促请行政机关协助这些市民恢复他们的回乡权。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谭耀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促请中央政府"之前加上"支持北京举办奥运,现谨";在"承诺,"之后加上"以有效促进国家在环保、教育、体育、科技、经济及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以及有助";在"民主;"之后加上"为了令中央政府能顺利履行承诺,本会反对一切杯葛奥运、干扰及破坏奥运圣火传递的行为,以及谴责一切失实及辱华的言论;";在"此外,"之后删除"鉴于多名香港市民被中央政府禁止回到内地近20年,本会呼吁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的",并以"本会促请特区政府在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和 '一国两制' 的原则,以及尊重内地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协助有需要的香港"代替;在"中国公民"之后删除"自由出入内地的权利,并促请行政机关协助这些市民恢复他们的";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权",并以",以加强两地居民的交流"代替。

    就谭耀宗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国公民"之前删除"促请特区政府在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和'一国两制' 的原则,以及尊重内地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协助有需要的香港",并以"呼吁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的"代替;在"中国公民"之后加上"自由出入内地的权利,并促请行政机关协助这些市民恢复他们的";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以加强两地居民的交流",并以"权"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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